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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赐贵同志在七届省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01

      

  这次省委常委会,主要任务就是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这也是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次专题学习。刚才,瑞连同志原原本本领学了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这是我们党关于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习总书记对什么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作了高屋建瓴、深刻透彻的阐述,厘清了很多重大问题,对我们新一届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明确选人用人规矩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进一步统一了大家抓党的建设、抓班子带队伍的思想认识。

  4月下旬胜利闭幕的省第七次党代会,确定了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的奋斗目标,部署了九大任务,得到了全省上下的一致拥护。党代会后,我就省委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如何抓班子带队伍听取了现职省级领导同志的意见和建议,感到有必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把习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讲话作为重要内容学习领会。当前,全省正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各项工作任务很重,同时今年还要选举省人大代表、推荐省政协委员,明年初进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和省法检两长换届选举,迫切需要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团结拼搏、攻坚实干的氛围,使换届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今天重温学习习总书记对组织工作的重要讲话就是要按照习总书记指示和中央要求,结合海南省情,把新一届省委抓班子带队伍、选人用人的规矩立起来,使各级党委抓好组织工作有个基本遵循,让各级干部沉下心来、一门心思干工作,让更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在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的征程中脱颖而出、担起重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干部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对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组织工作指明了方向。习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习总书记强调,好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就是德才兼备,概括起来说就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把好干部用起来,就要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

  精准科学选人用人还必须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不搞唯票取人、唯分取人。对干部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保护那些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内政治生活作出规范,特别是对选人用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省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带头讲政治、讲纪律,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载体,落实好各项举措,做合格共产党员;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者。

  下面,我代表省委就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讲十点意见。

  一、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是省委的重要责任和紧迫任务。什么是好干部?习总书记强调,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20个字,明确了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时代标准和导向。具体而言,就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习总书记还在多个重要会议提出,领导干部始终要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些要求与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高度一致、一脉相承,是对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丰富和发展。

  结合海南实际,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勇于担当、思想解放、能力突出的干部队伍。这是党的好干部标准在海南的具体要求。新一届省委选人用人标准,就是习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综合起来讲,应具备这四个条件:一是理想信念坚定,政治定力强。必须对党绝对忠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时时处处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服从大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二是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必须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不违纪违法,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三是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勇于自我革新,发扬敢为人先、敢闯敢试、敢于突破的特区精神,聚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敢于打破利益固化藩篱,突破原有体制机制障碍,舍得打破坛坛罐罐,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坚定不移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四是踏实苦干、清正廉洁。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守土尽责;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慎独慎微,教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贤任能、知人善用,带头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

  二、负责任地推荐干部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也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质量。针对一些地方以票取人,有的干部热衷拉票,有的怕丢选票乐于当老好人等问题,习总书记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强调: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发扬民主不是只有投票推荐一种方式,还有多种方式;推荐票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不能作为用人的唯一依据,应该适当加强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推荐干部方面的权重;要正确分析对待票数,得不到大多数拥护的人不能用,但绝不能以票数定人选。

  做到负责任地推荐干部,必须着重把握以下四点:一要出于公心推荐干部。要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行使自己的推荐权。被推荐的干部必须符合习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真正把建设美好新海南需要的好干部推荐出来。要根据推荐岗位的职责要求、专业特点、任职条件,把合适的人推荐到合适的岗位上,真正以事择人、用人所长。要根据优化班子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气质结构、任职经历结构的需要推荐干部,努力打造知识能力相长、年龄梯次合理搭配、性格气质相容、经历经验互补的强有力领导班子。

  二要客观准确推荐干部。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对干部的政绩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考核内容,不能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对那些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抓敢管、个性鲜明而认识不尽一致、得票可能不高的干部,要敢于客观评价、说公道话,符合条件的应该由党组织综合考虑推荐。三要改进推荐方式提高推荐质量。

  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推荐质量不高,与推荐人和推荐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很大关系。如果推荐人对推荐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工作作风都不是很了解,很难想象这样的推荐结果能选准用好干部。组织部门要在这方面做些探索,让推荐人真正了解推荐对象,提高推荐的实效。四要形成推荐干部负责任的制度。

  根据好干部的标准全面衡量、反复比较,把政治上可靠、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实干创业、勇于担当的好干部推荐到合适的岗位。推荐是一种责任,是组织的信任,不允许把推荐情况透露给被推荐人和其他人,不能把推荐作为对个人的示好,这是纪律。对违反干部任用规定,以及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按规定严格追责

  三、严肃选人用人纪律

  在省第七次党代会和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分别组织代表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镜鉴》和《警钟》,片中有这么一段话:党中央严肃查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人大代表贿选案,给全党敲响了警钟,警示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主动负责,敢于担当;警诫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真正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警告那些心存侥幸,胆大妄为者,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破,凡是触犯党纪国法的,都绝不姑息,一查到底。希望大家从这些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自觉严守选人用人纪律,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习总书记指出,选人用人出的问题多是因为一些领导干部的私心杂念,是人们议论的“关系网”和“潜规则”,正是因为这些不健康的因素起作用,任人唯贤被丢在了一边,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等问题发生了。要严明组织纪律,严肃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用人之风真正纯洁起来,绝不能把组织行为作为个人的恩赐。党的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纪律监督的制度笼子越织越密。《干部任用条例》提出了“十不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作出了“十个严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明确了“五个不准”。《准则》又对党的各级组织提出了“五个坚决”、对领导干部提出了“三个不准”的用人纪律要求。这些都是选人用人的底线要求,一定要遵守好落实好。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最突出在用人导向和选人用人上。当前有的地方和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违反选人用人纪律的问题,最突出的就是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有的干部不是把精力和心思放在工作上,而是放在到处找门路、托关系、谋升迁上。这种现象一定要下决心纠正!今后,对那些跑官要官的、托人说情的,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对那些投机取巧、四处钻营的人,对那些拉帮结派、吹吹拍拍、拉拉扯扯的人,不仅不能让他们得势,而且要严厉批评;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要深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狠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那些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的,对那些打招呼、递条子、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的,要严肃查处;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换届纪律松弛涣散、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不仅要严肃问责当事人,还要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的责任。组织部门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严格遵守干部工作各项纪律,所有环节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任何人未受组织委托都不准违规泄露人事酝酿和决定的信息,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主动替党委(党组)把好用人关;要全面落实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做到全程留痕迹、步步有记录,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同时也为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追提供依据。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以良好的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激励干部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

  习总书记强调,要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正确对待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发生的问题。提出了“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让敢闯敢试、担当实干的干部吃了定心丸。

  根据习总书记的要求,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推行绩效考核,强化正向激励,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大家都很认可,这是因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需要广大干部发挥敢为人先、敢闯敢试、敢于突破的特区精神,而改革本身要担风险,创新本身也需要不断试错,如果干部因敢闯敢干得罪了人而在民主测评、推荐选举中丢了选票、失掉了晋升机会,或者因失误而追责,那谁还敢改革、敢担当、敢干事?各级党委一定要旗帜鲜明为改革实干的干部撑腰,让他们有创业的平台、有晋升的机会,对他们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看主流,多一些理解鼓励,少一些求全责备,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时,要坚决而严肃对待那些不谋事、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不作为就是失职,失职不但不能重用,还得让他“回炉”,让会作为的人去作为。上次我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过,希望所有干部都要心无旁骛、尽心尽责地干好本职工作,特别是班子成员之间不要闹矛盾、不团结、搞内耗,那是干不成事的。今后要着力整治用形式主义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问题,着力整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着力整治谋改革促发展只做方案、不抓落实的问题,着力整治在落实全局性、综合性工作中主办单位不主动协调、协办单位消极应付的问题,着力整治在为民服务、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方面存在的不负责任、推诿塞责、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

  所有单位存在的必要性要体现作为,每个岗位、每个处室、每个单位的存在是与作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否则就要减编制减处室减领导职数,直至从体制上去整合。今年开始要加强绩效考核,加强体制机制的改革,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要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机制、强化正向激励、整治不作为等措施,为干部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五、加大干部培养力度

  习总书记强调,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明确要求,要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目前,我省干部的结构还不尽合理,与中央的要求和新时期干部队伍发展的需要还有差距,特别是对于占全省总人口18.1%的少数民族来说,黎族苗族等世居民族干部数量还偏少,还没有出台培养计划和规划,经过多岗位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数量也不多,还存在重选拔轻管理、急用现找等现象,有的干部即便条件符合被选上了,但工作能力、影响力、带动力还不够;干部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的方式内容还较单一;干部选拔使用的来源渠道还不够广,等等。所以,必须坚持长期系统培养,择优统筹配备,严格管理监督,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干部队伍。

  一要早发现、早培养。着眼未来5到10年乃至更长远的发展,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人选产生方式。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招考公务员、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时,采取划出适当比例或一些特殊岗位定向选拔等优惠政策,从源头上培养储备更多优秀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根据中央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分类、分阶段培养锻炼,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备用结合,形成合理的梯次配备。组织部门要与统战、民宗、妇联、团委等部门就干部培养选拔密切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的选拔配备工作机制。

  二要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习什么”的原则,培训要讲成本、讲效率、讲产出,不能为办班而办班、为完成培训任务而办班,要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教育培训机制,精心组织干部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开展差异化、个性化培训,加强理论武装、党性教育,不断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同时,采取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复杂环境工作等方式,帮助干部开阔视野、积累经验、提高能力。

  三要抓好年轻干部的培养。年轻干部的优势就是学得快、有活力、有创新精神、有闯劲,但也大多缺乏锻炼、经验不足。要注重让年轻干部多到基层“墩墩苗”,特别是省直机关的年轻干部要多到市县挂职锻炼,提高他们适应不同环境特别是艰苦环境、处理各种矛盾特别是复杂矛盾的能力。要破格提拔优秀年轻人才,但破格不能出格、提拔不是乱来,要严格按政策、按规矩办事,真正做到秉公用人、唯贤是举。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要有战略意识和长远眼光,着力培养既有理想信念又有领导才能,既有现代知识又有传统美德的干部。要在最艰苦的岗位,尤其要在脱贫攻坚中培养干部、使用干部。

  六、加强干部管理

  习总书记指出,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干部队伍。

  必须充分肯定,我省干部队伍总体是好的,绝大多数干部在政治上是可靠的,能苦干实干打硬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变着花样顶风违纪;有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付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停留在口头上;有的有纪不依、执纪不严、违纪不究,不思进取、不敢担当、庸懒无为;更有少数干部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等。这些问题危害极大,必须下大气力解决。一要抓思想从严,坚持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着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二要抓管党从严,坚持和落实党的领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

  三要抓执纪从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四要抓作风从严,坚持以上率下,锲而不舍、扭住不放,持之以恒解决“四风”问题,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好转。五要抓反腐从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扎紧制度的笼子,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关心干部生活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对干部政治上鼓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特别是对基层干部要充分理解、充分信任,格外关心、格外爱护,多为他们办一些雪中送炭的事情。

  我们的很多干部在单位是骨干,在家庭也是顶梁柱,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多关心爱护他们,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大家心无旁骛加油干。一是制定我省行政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办法和奖励标准,按国家政策出台相关办法。二是解决干部职工住房困难问题。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干部住房有关政策,对违规多购多占政策性住房问题尽快清理整改。三是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四是关心干部的身心健康。要按期做好干部体检,开展好职工文体活动,等等。

  八、下大力抓基层打基础

  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习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强基固本思想,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我省去年脱贫攻坚和这两年巡视发现的许多问题,实际上暴露了我们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比如,有的党组织对中央和省委的重要会议部署不及时学习、不主动贯彻落实;有的单位一年甚至多年不开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搞“宗族化”“近亲繁殖”,扶贫优亲厚友等问题突出;一些党员的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党性意识淡漠,有的甚至长期不缴党费,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我们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一定要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切实下功夫抓好基层党建这个主业主责。

  今年4月,我任省委书记后的第一次调研,就是到海口石山镇施茶村调研基层党建,就是希望推动各级书记对基层党建亲自抓、带头抓,层层强化、久久为功。省第七次党代会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也作了具体部署。这里我再强调三点:一是把抓好农村基层党建摆在重中之重。只要建好班子、选对路子,再穷的农村也能脱贫奔小康,贵州的“塘约经验”就是一个典型。塘约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比海南很多农村差远了,但选出了好支书,建强了村支部,两年多时间就把一个贫困村、“空壳村”变成了小康村。

  这值得我们各市县委书记好好学习借鉴。一定要牢牢抓住农村基层党建这个牛鼻子,围绕脱贫攻坚、全域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调优选好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配强训优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要引导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人才、毕业大学生返乡创业,从中发现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当村支书、当村“两委”干部。要继续下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村务公开、组务公开,持续高压整治基层“微腐败”,不断提高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统筹抓好各领域党建工作。

  着力解决机关“重业务、轻党建”以及“灯下黑”等问题。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国企党建弱化淡化虚化、党组织地位作用边缘化等问题。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两个覆盖”。推动传统社区党建与驻区单位、新兴领域党建融合,整体推进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党建工作。

  认真落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以院系为重点的高校党建。统筹推进中小学校和事业单位等其他领域的党建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三是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党员一定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防止“带病入党”。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措施,解决好流动党员、失联党员等教育管理难题。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激励和调动基层党员干部鼓足干劲、带领群众一块干,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做出应有的贡献。

  九、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习总书记强调,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密切相关。《准则》、《条例》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出了具体规定,我们要认真落实好。

  当前,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门组织生活制度不够规范、形式单一,“三会一课”制度没有严格落实到位;有的领导干部对过双重组织生活没有形成自觉;有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有的地方和部门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存在晚报、漏报、瞒报现象,等等。我们要重视解决这些问题,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一要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示范效应。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学细悟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要创新方法、丰富内容,突出党性锻炼,把党史、国史以及“琼崖革命23年红旗不倒”的革命传统教育与党组织生活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二要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加强班子自身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要继续坚持会前发扬民主,开门纳谏,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干部群众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相见、开诚布公,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真正红脸出汗;会后要认真整改,绝不走过场。

  另一方面要按照中央要求,加强对自己分管单位、分管领域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督促,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那些不严肃不认真甚至走过场的,要责令重开,确保开出实效

  十、坚持落实好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法宝。习总书记指出,目前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既有发扬民主不够导致的主要领导独断专行的问题,也有正确集中不够造成的领导班子软弱无力的问题。这在我省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比如:有的大事小事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没有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导致决策出现重大失误;有的以行政会议、领导班子个别通气等方式,取代党委(党组)会议;有的班子成员在讨论重要事项时,会上不说、会后乱说,表面上同意、背地里不执行;有的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等等。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在今年4月1日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我曾表态,坚定不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团结合作,进一步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在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里,特别强调要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4月28日七届省委一次全会上,我又对加强省委班子自身建设和全委会建设提出了“六个带头”,其中就有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搞好班子团结,以常委会的团结、全委会的团结,带动全省干部队伍的团结,形成全省上下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今天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作为省委班长,决不搞一言堂,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对省委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程序决策。同时,各级领导班子都要把民主集中制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结合起来,把统一意志与集思广益结合起来,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一把手要带头发扬民主,坚持平等议事,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同时又果断拍板决策,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专断,也坚决反对和防止不担当不负责的现象。班子成员既要履行分工、各负其责,又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集体作出决策后就要雷厉风行、不折不扣落实,绝不允许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要按规定实行报备制度。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不准向组织讨价还价,也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作“私人领地”。

  这里,我再强调一下,七次党代会报告第二部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第三部分“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各市县各部门要主动依据自己所担负的职责,主动承担、主动配合、主动落实,要有具体落实措施、具体责任人,把任务层层压实、体现作为。

  同志们,以上十点,是新一届省委抓班子、带队伍、选人用人的具体要求。希望大家结合省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名词解释

  《干部任用条例》“十不准”:一是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二是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三是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四是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五是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六是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七是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八是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九是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十是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二是严禁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干部任用;三是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四是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五是严禁跑风漏气;六是严禁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七是严禁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八是严禁采取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九是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十是严禁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或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五个不准”:一是不准任人唯亲;二是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三是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四是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五是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个坚决”、“三个不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方面,针对党的各级组织提出“五个坚决”: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等取人偏向,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针对领导干部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

  “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未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仍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四类干部人才”: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五个必须”: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提出: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七个有之”: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告诫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站稳政治立场时强调: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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